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聊城凯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聊城凯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
地点: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翰林路东446号(茌平县永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院内)
建设单位:聊城凯建新能源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5日(20个工作日)
2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检查意见(聊城凯建新能源有限公司) 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