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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茌平县骏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中冷器气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茌平县骏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汽车中冷器气室项目
地点:茌平县冯屯镇工业园
建设单位:茌平县骏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9月6日(20个工作日)
3-骏驰竣工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202408.docx
2-骏驰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检查意见202408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