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聊城骐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食品包装盒3000吨及食品包装袋2000吨项目(一期:年加工食品包装盒1500吨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聊城骐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食品包装盒3000吨及食品包装袋2000吨项目(一期:年加工食品包装盒1500吨)
地 点:聊城市莘县办事处耕莘街中段路南
建设单位:聊城骐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9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(20个工作日)
3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骐程)(1).docx
1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(聊城骐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)(1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