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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聊城市茌平区国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饰面人造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聊城市茌平区国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饰面人造板项目
地点: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永昌路205号
建设单位:聊城市茌平区国丰木业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9月6日(20个工作日)
3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国丰).docx
2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检查意见(国丰).docx
国丰木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(2)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