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CCUS年产30万吨碳氮联产项目(一期:年产10万吨碳氮联产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锅炉烟气CCUS年产30万吨碳氮联产项目(一期:年产10万吨碳氮联产)
地 点: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龙山北街与北环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
建设单位:聊城信源热电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(20个工作日)
3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(年产30万吨碳氮联产项目(一期)).docx
2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检查意见(年产30万吨碳氮联产项目(一期)).docx
-竣工验收监测报告(年产30万吨碳氮联产项目(一期)).doc